补助对象
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推迟开学,夫妻双方在上海市非公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的双职工家庭中有就读我市小学及幼儿园子女,家中确无人照顾的,由一名家长带薪居家看护,居家看护的家长所在企业领取补助,具体条件如下:
1.夫妻双方均在建德市非公企业(不含个体工商户)工作或夫妻一方在建德市非公企业工作,另一方在上海市其他区县非公企业工作,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注:申请员工所在的非公企业税务登记地须在建德市范围内);
2.子女在上海市小学、幼儿园就读;
3.夫妻双方所在企业均已复工,且企业复工后夫妻一方带薪居家看护孩子一周以上;
4.企业与带薪居家看护孩子的员工处于合同期内。
申请入口:亲清在线平台
申报流程
1.负责居家看护的家长员工,填写《居家看护孩子申报表》,经夫妻另一方所在企业确认后报所在企业(单亲家庭无需确认)。
2.居家看护家长所在企业汇总本企业带薪居家看护员工名册,审核同意后在“亲清在线”平台中申报。
3.市教育局牵头相关部门审核。
4.审核通过后向企业兑现政策补助。
申报材料
1.非公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期间居家看护补贴申报表
2.非公企业员工疫情防控期间居家看护补贴申请汇总表
受理单位和咨询联系人
受理单位:建德市教育局
咨询电话:建德市财政局(刘欣64732398);建德市教育局(姚芳芳64721043)
温馨提示
1.请诚信申报。对未能很好地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审核不严,甚至违反信用承诺的企业将计入企业信用记录,对其中涉嫌违法的,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涉及的员工家长将相关情况通报相关学校、幼儿园。
2.享受本项政策补助对象为非公企业,并非职工个人。
3.双职工家庭夫妻在不同企业的只能其中一方企业进行申报且一个家庭享受一次。
4.夫妻双方如有一人在国有企业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在家或个体经营的,不符合补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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