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放宽落户限制 放宽了哪些限制?具体情况

2021-03-08 04:55 来源:未知
4月28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正式发布《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户口规定》)及10条便民举措,规定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4月28日上午,浙江省公安厅正式发布《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户口规定》)及10条便民举措,规定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 10条便民举措: 一、取消父母投靠落户年龄限制,与成年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父母,可以投靠落户(上海市城区除外)。 二、放开直系亲属、配偶或配偶父母间投靠落户限制。 三、允许在直系亲属所有的房屋产权内落户。 四、支持孵化器、众创空间、特色小镇等设立集体户,取消集体宿舍的条件限制,允许人才公寓、酒店式公寓设立集体户,推行设立社区(村)公共集体户。 五、省内户口迁移不再使用迁移证件(大中专院校学生户口迁入、迁出学校等除外)。 六、简化户口登记事项申报材料,实行次要材料容缺受理,政务共享信息等同纸质材料,不要求提交材料复印件。 七、推行部分户口登记事项 全市通办 ,设区市范围内可以异地提交申报材料。 八、开通居民身份证办理 绿色通道 ,符合条件的申领人可以享受优先受理、签发、制作等服务。 九、实行居民身份证(含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全国范围免费快递。 十、省内异地申领居民身份证期间,可以异地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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